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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8章 走出家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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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適13歲時,馮順弟毅然將他送往上海求學,對於胡適來說。這當然是他人生極為關鍵的一步。

微州世代相傳有一句俗諺:“前世不曾修,出世到徽州。養到十二歲,爺孃把外丟。”這裡的“把外丟”是送男孩出外學徒經商,也可以說是外出謀生。胡適是不一樣的,是外出求學。比起絕大多數的徽州男兒,胡適要幸運得多。

但胡適能外出求學,並非易事。說是他母親的“決定”,其實只是他母親決定了出門的具體行程,在讓不讓胡適出門去上海唸書這個問題上,家庭裡是有過一番討論的。

據胡適自已的回憶:“我十一歲的時二哥和三哥都在家,有一天我母親問他們道:‘今年十ー歲了、你老子叫他念書。他念書念得出嗎?’二哥和三哥始終沒有說什麼,……她不敢得罪他們,因為一家的權全在二哥的手裡。我若出門求學是要靠他供給學費的。”

那個時候,胡適這一大家子人的生活,主要是依靠在外經商的他的二哥。

有書這樣寫道:“一天,他(胡適二哥)對母說:‘我想帶弟到上海讀書,未知放心否’母說:‘好,哥哥帶弟弟外出讀書,我哪有不放心的通理呢’於是就做了決定。”胡適說這種說法很輕鬆,但很不可靠。肯定的說,他的二哥對此是很不情願的。

如胡適所說:“二與三的看法是一樣的,只不過三是輕地表示了否定,二哥因家庭中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可不謹慎一些,故爾他‘始終沒有說什麼’,母親是沒有決定權的,她提出這個建議心裡便是戰兢兢的,她完全知道二哥哥的意圖,但仍是硬者頭皮提出來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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