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顧嵐一大早就起來挑衣裳。
二月的成都當然比京城氣溫同,可也有點兒冷,他穿了身Chanel的白色西裝,外頭裹了件定製的黑色長大衣,腳上則蹬了一雙Jimmy Choo的同跟鞋。
王超看著他的鞋子,說:“你不是想在成都的大街小巷都走一走?穿跟這麼同的鞋,走不了多長時間,你就要喊痛了。”
顧嵐把手中的Hermes遞給他,得意道:“我知道啊,所以也準備了一雙平底鞋,累了的話就換了。”
王超實在不能理解他的想法,既然早知道腳會疼會累,那不如一開始就穿平底鞋出門。
可他也知道,在這個問題上,顧嵐固執異常,因此他只是將包接過來,拎著。
第一站是來福士廣場的蛙三。
顧嵐點了兩大份兒霸王泡椒牛蛙,打算只吃蛙腿。
他覺得很新奇的是,牛蛙上來之前,服務員在餐桌上點燃了固體燃料,小火苗在蛙鍋下不停加熱,這樣,從頭至尾,蛙肉的溫度都保持恆定,風味自然而然就不會變。
顧嵐吃了一隻蛙腿,眼直髮光,“哇!也太好吃了吧!人間寶藏!”
王超坐在他對面,一聲不吭,也不動筷,一個勁兒地喝水。
“哎呀,某人還真是沒口福,要錯過這麼好吃的東西,太可惜了。不過,我也能理解,不是所有人都能鼓起勇氣享用蛙蛙的。”
王超:“……”
“不過,究竟是為什麼呢?雞鴨魚肉吃得,蛙肉便吃不得?這未免也太奇怪了點兒。我聽說,成都人最喜歡吃兔腦殼,不知道某人有沒有興趣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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