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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信!要不你給我們示範下?”

“不用了,我拿你做個示範就可以。”林登笑著舉起了手中的砍刀,冷厲的眼神緊緊的鎖定了鼠眼男,他咬著牙陰惻惻地說道,“我的刀功也不錯,應該能把你的脖子給一下切掉。”

鼠眼男劈手搶過絡腮鬍手上的步槍,指著林登叫囂道,“來啊,老子老早就看你不爽了,看是你的刀快,還是我的槍快!”

一直站在一邊的刀疤男適時地出手攔住了林登,接著又轉頭悶聲不吭的盯著鼠眼男,直把鼠眼男盯得悻悻然放下了槍。

絡腮鬍瞅準時機搶回了自己的槍,在末世,槍可等同於自己的性命。

“現在不是我們起內訌的時候,林登他狂傲,他有他的資本傲。”刀疤男瞪著鼠眼男,“你呢,你有什麼資本跟他狂,記住,你那些高爆手榴彈還是林登給你的!”

鼠眼男一下子就不吭聲了,只是偶爾看向林登的眼神還帶著陰狠和不甘。

的確,林登平時沒少嘲諷他,經常說他就是個依附他們的蛀蟲。

在末世,能活到現在的多少都是有點能力的。

沒能力的早就該死了——這是末世的法則,雖然殘酷,但是卻很現實。

而鼠眼男就憑著當初不情不願地讓刀疤男搭了一會兒便車的恩情,就一直被刀疤男護到了現在,說是組隊,也只是刀疤男和絡腮鬍,還有後來加入的林登在變相地保護他而已。

其實林登總是針對他並不是平白無故的,而是有一次他和鼠眼男合作,在被大量喪屍緊追的當口,鼠眼男朝著他放了一記冷槍,就打在腰腹那裡,子彈整個洞穿了他的腸子。他那時要不是靠著多年養成的軍人意志,咬著牙死命的跑,恐怕早就被那些喪屍給追上成了它們果腹的食物了。到現在那個槍疤還在那裡,時刻提醒著他不能愚蠢的完全信任隊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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