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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最後一次勸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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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豈曰無衣,與子同袍,王於興師,修我戈矛,與子同......”

這二十個字,是《詩經?無衣》上的詩句。表現是團結一心、同仇敵愾的義憤,蔡邕雖是文官,但一生耿直不阿,心中浩然正氣長存,對於犯上作亂之事,向來嫉恨不已。

質樸的書簡上,蔡邕正用狼毫筆寫下最後一個‘仇’字。這一字,當真應和了蔡邕心中此時的憤怒,所以下筆之時,他只覺心中感應齊聚手腕,筆下堪堪遊走龍蛇。

蔡邑除通經史,善辭賦等文學外,還是一位書法大家,精於篆、隸。尤以隸書造詣最深、名望最高,後世有“蔡邕書骨氣洞達,爽爽有神力”的評價。此時精氣神一時齊聚,蔡邕隱約當中有感應,那就是這二十個字,當是他一生之中寫得最好的二十字。

可就在這個時候,蔡邕眼角瞥到那個憊懶的少公子又一次不請自來,臉上還帶著那麼一絲怪異的微笑,立時讓蔡邕滿腔的義憤化為厭惡,已經運到筆端的靈感也一掃而空,頓時沒有了寫下去的興趣。

“嘖嘖,蔡大家果不愧為儒林中人,竟在數萬虎狼之士的困囹下,仍潑墨揮筆。此等心志,當真令侄兒佩服。”馬超端起蔡邕還未寫好的竹簡,口中不鹹不淡的說著:“只是這二十個字,可是形容兵甲之士上陣前霍霍相惜之義。蔡大家此時寫下如此字詞,莫不是希冀董相國派兵援救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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