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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,招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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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元姍短髮,不施脂粉,大熱天就是清清爽爽天生麗質。

尤其白的,就是抹二斤粉也不是這效果。

她急著回去帶幼瓊和十三。

網紅從不覺得影響別人,還覺得自己特聰明:“粉絲八百萬!”

景元姍不是歧視網紅,各有各的事:“你賣粉絲我賣米粉,不一回事。八百萬粉絲應該夠你上吊了。”

路過幾人樂了,有知道景元姍,好心:“你快回去吧。”

景元姍點頭,和網紅說:“別等我拎菜刀的時候。”

景元姍走了,有人提醒網紅:“去金葵酒吧看看。”

八百萬粉絲,背後大概也有操作,那大概也懂點道理。

景元姍回到家。

時紛時宜幼瓊十三都在床上睡,挺香。

景元姍沒叫她們,把家裡收拾一下。

坐在客廳拿著電腦,其實今天這樣差不多。營收八千,淨利20%,投資不算的話一天兩千,一月賺五六萬,就差不多了。

股市還不錯,景元姍還是以穩為主。

十三哭,幾個孩子都起來。

時紛時宜自己收拾乾淨,家裡小孩多,弄的方便。

景元姍餵飽了十三,放在一邊,幼瓊和她玩。

大姐在,幾個孩子都安心,時紛主動去準備晚飯,大姐就有更多時間。

景元姍問時紛時宜:“要不要練字?”

兩人點頭,必須的。

其實,除毛筆,大家從小都用鉛筆練,媽媽要求字必須寫好看。

鉛筆、鋼筆、毛筆、有區別,但鉛筆字寫的好,毛筆字總能容易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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