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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尚的確就像個吃瓜群眾一樣走了,但他是去了驛站。
借了筆和紙,溫尚寫好信後將用信封裝好,信封上寫道:陶斯親啟。
“送到京城要多久?”
驛站的人回答:“大概四五天。”
“這麼慢?”
“如果信件比較急的話可以加十文錢選擇快的,兩天左右就能到。”
溫尚直接掏錢,“我要快的,越快越好。”
走出驛站,溫尚鬆了口氣。
他寫信給陶副將,讓陶副將盡快過來一趟,他要讓陶副將告訴自己這事情的前因後果,然後再讓陶副將當面給月初解釋清楚。
這件事情其實很好解決,只要當事人出面解釋清楚就行了。
他溫尚跟那個樓南公主清清白白,而且這段時間他不在京城,這都有人證物證的。
溫尚滿臉期待,他十分想回到以前的日子,白天幫著月初打理生意,晚上看著月初高高興興地數錢,還能吃上月初親手做的飯菜,那日子怎麼想怎麼美。
當完吃瓜群眾,寄完信,溫尚還有大事等著做,他走到一邊牽過自己的馬,等離開鬧市後這才上馬賓士出了平城。
忙碌的一天過得總是很快。
隨著天氣一天比一天的暖和,晚上出來逛街的人就多了。
逛得累了自然是要吃東西的,這個時候的街邊小吃就比酒樓生意要好多得,而月初這裡的生意更是不錯。
到晚上的時候倉庫裡的活兒就結束了,大家都出來幫忙,所以反而更覺得輕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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