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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越因為失明的原因,復讀了一年,所以顧知夏的畢業的時候,他還在上大三。
男生那叫一個氣哦。
因為這就很尷尬了。
結婚吧太倉促。
他還殺千刀的在上學呢。
而且韓越作為男方,除了韓家的家產以外,就一無所有了。
沒失明前,靠的是在韓森玉店裡修車改車賺錢,這馬上畢業要養媳婦了,再去重操舊業有點說不過去。
聽起來太寒酸了。
靠家裡吧,太沒本事,更何況顧知夏有他爺爺留給她的產業,妥妥的一個富婆。
比他有錢。
比他有錢多了!
韓越一想到這點,自尊心都沒地方放了,怎麼可能好意思開口提什麼結婚。
但他還是一心想把顧知夏給栓住。
生怕她進了社會以後,被一群臭男人給迷了眼,或者被小白臉給騙了,所以韓越愣是從顧知夏到了法定年齡開始,就天天唸叨領證領證。
意亂情迷的時候說,睡覺吃飯的時候提。
顧知夏甚至都覺得這人是不是因為和她姐夫吃了幾頓飯,然後被帶偏了!
因為顧雨冰說過,他姐夫龍御就是扯證狂魔!
最後妥協的當然是富婆顧知夏。
她畢業之後,韓越領著她,順理成章的把小紅本拿到了手。
男生這才把心放到了肚子裡。
可顧知夏大約是存心不想讓他好過。
出了民政局,就甚是不懷好意的挑著韓越的下巴,壞壞的道:“要在學校要乖乖的哈,讓本富婆高興了,你想要什麼都行,來,啵一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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