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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宋麴逐近利 內史同氾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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令狐奉沒有接見向逵,也沒有見張金父子,而是下令把此案發給有司審查。

兩天後,底下上報,“張金父子勾結盧水胡”事,人證、物證齊全,證據確鑿。

令狐奉即令內史宋閎,叫他擬個處置的辦法上來。

本朝與前代一樣,郡縣與分封並行,郡縣的長吏稱刺史、縣令長,王國的長吏稱內史。

此位宋閎,便是定西國朝廷名義上的行政長吏。

接到令狐奉的令旨,宋閎的屬吏中有不解其意的,私下說道:“張金父子陰結胡酋,其罪固重,可他父子二人並非朝廷要臣,一個白身,一個只是區區建康主簿,縱然看在張大農的份上,檄來王都處分,亦交有司處置便可;大王何須特令明公親判?”

言外之意,讓宋閎親擬處分,有點大材小用。

宋閎接令後的動作,讓這個屬吏愈是大惑不解。

宋閎傳書郎中令、中尉、大農,以及牧府、督府、太尉府,邀請各府遣人,同來會議。

郎中令等三官是王國上卿;牧府等三者,尤其牧府、督府,是國中的實權部門。

定西國的軍政諸事,悉由此六部辦理。這六府的高官大吏,隨便拿出一個,都是顯赫朝野。

由宋閎處理此案已不合常規,宋閎更興師動眾,召集這些部門共議,更顯古怪。

那位屬吏百思不得其解。

這就是他只能做個屬吏,而宋閎卻能為內史的原因了。

自令狐奉下令,命莘邇把張金父子押送入都那一刻起,宋閎就大概猜出了令狐奉的心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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